发布日期:2022-05-14 14:34:20来源:www.hill-ocean.com
关税减免是对从外国进口商品减征或免征进口税的一种待遇。
根据我国 《海关法》规定,我国关税减免权属于中央,各地海关一般按海关法和税则规定以及中央的指示等执行。
根据《海关法》,享受关税减免的主要有:
(1) 进出口关税征收额在人民币一元以下,免征关税。
(2)在国外运输途中或起卸时遭受损失的,可以酌情减免进口关税。
(3)进、出口广告品和专作化验用的进口货样,以及国家机关、企业价购和免费赠送给国外的货样,免征关税。
(4) 暂时进出口的展览品和货样,免征关税。
(5)专为制造特种外销商品的主要进口原料,可以减免关税。
(6) 非贸易性自用物品的关税在人民币150元以下的,可由海关关长酌情减免。
(7) 直接用于教学、科研、实验的进口用品和样品,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。